10.3969/j.issn.1674-5205.2001.02.010
中国职工持股立法难点问题研究--一个经验、理论和立法的分析
我国未来的职工持股立法应当兼采公司法调整和单行法调整并行的模式,统一规范各类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和股份合作企业的职工持股,采取"国家、企业帮助为主,职工个人出资为辅"的立法政策解决职工购股资金来源问题;在设置职工股时,职工优先股的设置与否应当由企业自决,应肯定并严格规范预留职工股的设置;职工股权应采用间接行使的原则,应当严格限制职工股的流转,避免职工持股制度的解体和引发社会问题.
职工持股、股权、信托、立法
DF59(民法)
2004-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9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