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20.18.158
我国反垄断行政听证制度的准司法化改革
我国反垄断行政听证制度尚且属于起步阶段,在反垄断立法上并没有对听证制度做特别规定,而在反垄断调查实践中,我国反垄断行政听证制度落实不尽完善,由当事人申请听证情况与反垄断执法机关告知听证情况都符合法律规定标准的案例少之又少,我国听证制度在反垄断法律与实践中没有形成完整统一的联动体系.本文主要从我国 《反垄断法》 行政听证制度研究现状总结了我国目前反垄断调查中遇到的困境,从而引入反垄断行政听证制度,最后根据这一制度法的发展方向提出准司法化改革路径.
反垄断法、行政听证制度、准司法化
2020-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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