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20.17.146
浅析我国海商法下承运人的延迟交付责任
同各类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相比,海运占比约为80%.立法之初,鉴于海上风险经常发生,海运损失巨大且风险防控实为不易,为鼓励海运业的大力发展,故立法者对承运人规定了相对较轻的法律责任.当前,随着船舶制造技术的不断精进、航海技术的大力发展、海上预警机制的不断成熟,使得人类对海上风险防控有了长足进步.在全球一体化的大背景下,要想促进我国海运业的蓬勃发展,那么就应该对承运人交付货物的义务作出相应的修改.因此,研究承运人迟延交付赔偿责任制度具有极大的必要性.
迟延交付、承运人责任、赔偿责任
2020-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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