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20.15.158
"典权入典"的必要性探讨
典权制度是我国土生土长的一个制度,有着上千年的历史,长期以来都是以民间中的契约等习惯法的形式存在着.在 《物权编》 的编撰工作中,对于典权产生了"存废之争",但遗憾的是,典权废止说占据上风,《民法典》 并未立典权条款.但典权兼具融资、担保与占有功能,在物权法定缓和主义和不动产改革的背景下,依旧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故"典权入典"彰显法典的本土性与实践性,更是抑止"立典而魂失,得意而忘形"的铜墙铁壁.
典权制度、物权法定缓和主义、不动产改革、典权入典
2020-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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