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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9604.2020.03.132

党支部书记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探析

引用
国家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也明确规定"必须落实 '党政同责' 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车间、部门是企业科研生产第一线,也是安全管理最前沿.党支部书记作为车间、部门主官之一,同样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不少企业、车间和部门,本身就是由党支部书记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因此明确其安全管理职责、提供必要工作保障、强化安全考核力度,激励党支部书记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于加强车间、部门安全管理,提高科研生产一线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在强调行政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高度重视党支部书记在一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特别优势和独特作用,按照"同责、履责、尽责"的工作原则,使党支部书记抓安全有依据、抓安全有方法、抓安全有激励,形成党支部书记牵头抓安全、主动抓安全、乐于抓安全的良好格局.

2020-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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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9604

35-1087/F

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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