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20.01.173
网络直播劳动关系的认定困境与路径探索
我国互联网市场的迅速发展,在使人们的生活越发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产生了大量的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型工作岗位,人们不再拘泥于传统的工作岗位与工作形式,网络主播这一新型职业亦随之产生.伴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劳动力市场对于新型职业与岗位的需求也会日益增加,新型职业的种类亦会日趋增多,我国目前的劳动法律规范中关于传统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尚无法解决网络新型职业就业主体的法律地位的认定问题,无法调整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的用工关系.为保护网络主播等非典型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益,可考虑改变现有的劳动者划分体系,探索构建非标准劳动者概念模型,并在此基础之上,建立非标准劳动者调整体系,采取分类调整的模式.在完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护体系的同时,需要考虑为市场的良性有序发展预留足够必要的空间.
网络主播、劳动关系、非标准劳动者
2020-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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