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9.23.221
计算机字体保护现状及企业侵权规避
计算机字体、 计算机字库的侵权案件中,单个汉字在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时,才能认定为美术作品给予法律保护,且无论其是否属于美术作品,均不能限制他人正当使用汉字来表达一定思想、 传达一定的信息的权利.对于计算机字库,如果包含显示控制指令序号的单字计算机程序,才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企业日常经营中应尽量使用常规字体,预防侵权.若已经将侵权字体用于商标中,并注册成功满五年,企业可以继续使用.
计算机字体、计算机字库、著作权保护、美术作品
D99;D92
2020-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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