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9.16.141
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随着 《人民陪审员法》 的出台,明确将陪审员的参审职权调整为在七人合议庭案件中只享有事实认定的表决权,有助于陪审员在案件参与中发挥自身优势,增强司法公信力.职权转变后,会面临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难区分、陪审员事实认定结果的效力未明确及权利认同有缺失等难题,可通过划分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发挥法官指示作用和培养多元主体权利认同感来完善陪审员参审权的行使.
陪审员、参审职权、事实认定
2019-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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