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9.14.121
宅基地"三权分置"之使用权的性质及构造
近年来随着城市集约化的发展,人口大量的向城市集中,也因此导致了农村宅基地的大量闲置,直接导致农村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为此我国中央政府在2016年就出台了 《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而在2018年初国家再次提出:"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 资格权、 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政策制度.这一政策显然让农村的房屋转让与出租等活动变为可能,也使得我国农村地区的房屋具有成为一种商品的可能.而对于这一政策中的资格权与使用权的概念与范围等还需要进行一定的探索,特别是其中的使用权性质和构建等问题更是需要深入解读.本文试图对此进行分析.
宅基地、三权分置、使用权性质与构建
2019-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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