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9.08.156
转让人变相窃取原商标商誉行为之分析
因为商誉往往附随着商标而转让,受让人受让商标主要亦是为获得商标之上的商誉.但是,在商标转让的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可能只约定转让人不得再使用原商标,而转让人仍可能通过其他方法窃取原商标之商誉.如在产品上注明“原**商标字样”,亦或通过广告大肆宣传该商标转让行为,声称自己原来是被转让商标的所有人,而窃取该被转让商标之商誉.
商标转让、商誉
2019-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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