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9.08.153
食用农产品追溯法律制度研究
国务院提出“完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产品信息记录不完善、责任主体难追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等都体现了建立食用农产品追溯法律制度的必要性.2015年《食品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食用农产品追溯制度,但存在法律概念交叉模糊、监管主体权责不清、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通过深入剖析并结合具体实践,寻求完善我国追溯法律制度的可行性建议.
食用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监管主体
2019-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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