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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9604.2019.05.127

物业服务合同中业主抗辩事由研究

引用
在司法实践中,业主以物业服务瑕疵履行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但因为缺乏法律的支持,业主的权益得不到保护.根据合同法中第107条的规定,物业提供者的服务存在瑕疵履行,业主可以依据此为抗辩理由,减少支付或拒绝支付物业费用,以实现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公平正义.

物业、服务合同、抗辩、瑕疵履行

2019-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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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9604

35-1087/F

2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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