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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9604.2019.05.116

浅论刑事立法活性化与刑法谦抑主义的关系

引用
本文首先阐述了刑事立法活性化具备的三大特征:犯罪化、 处罚早期化以及重刑化;其次,分析了刑法谦抑主义的涵义;最后对刑事立法活性化与刑法谦抑主义的关系进行分析,得出两者可以并存的结论,赋予刑法谦抑主义新内涵.

活性化、谦抑主义、对立统一

2019-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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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9604

35-1087/F

2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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