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9.04.142
关于"后让与担保"的思考
"名为买卖,实为借贷"这种新型的民间借贷方式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纷繁复杂,司法裁判也是乱象纷呈.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对该种民间借贷方式所产生的合同纠纷的审理方式以及裁判尺度给出了较为明确和统一的指导意见.但是,由这种新兴的民间借贷方式所衍生的新型担保方式的界定、 效力以及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仍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后让与担保"、物权法定、优先受偿权、流质条款
2019-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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