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9.04.141
关于"风险刑法"的风险控制 ——以危险驾驶罪为视角
随着 《刑法修正案(八)》 的通过,危险驾驶罪作为一种独立的犯罪已被正式纳入我国刑法典,关于醉驾、 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应否入罪的诸多争议看似已经尘埃落定.然而,对于危险驾驶罪的思考却远不能就此停止.笔者以"隔夜醉驾"的个案为例思考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成立条件,探讨"风险社会"背景下危险驾驶罪的处罚必要性,以及借此进一步思考对于"风险刑法"的风险控制问题,以期对危险驾驶罪的司法适用提供思路.
危险驾驶罪、风险刑法、预防刑法
2019-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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