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9.03.044
赋予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强制执行力是否是防范金融危机的良方?
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金融市场中的活动不断发展,对监管提出的要求也不断提高.07-10年前跨境监管机构的缺失和全球性金融监管机构无强制力的特征造成的监管真空成为了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并快速蔓延的原因之一.而在危机后赋予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强制力的呼声不断高涨.借鉴欧盟经验可知,赋予国际性金融监管机构强制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危机前监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但在全球范围内推广有着极高的难度,道阻且长.
国际金融机构、跨境金融监管、强制力、金融危机防范
2019-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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