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9.01.133
股权出让人瑕疵担保责任分析 ——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过程中,股权出让人与股权受让人对公司资产的了解存在着严重的偏差,股权出让人往往会利用自己在信息掌握上的优势地位故意对股权受让人进行隐瞒,从而获得高额回报.为了平衡双方的利益关系,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认识偏差,可参照买卖合同上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让股权出让人承担公司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在具体适用上,按照买卖合同瑕疵担保责任的具体要件,逐一考虑资产存在重大瑕疵适用上的特殊性.
股权出让、公司资产、瑕疵担保责任
2019-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76,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