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9.01.131
保护作品完整权审判标准研究 ——以我国司法实践为主线
保护作品完整权因其自身的独特就具有较大的争议性,其在 《伯尔尼公约》、 日本、 德国和我国法上的规定各不相同.特别是我国 《著作权》 法上简单笼统的规定,导致了其在司法实践中侵权认定的困难.笔者通过总结归纳近几年关于保护作品完整权审判的案例,发现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权认定有着几种不同的审判标准.笔者比较赞同"违背原意"标准.那么其它审判标准的不合理性在哪里,"违背原意"标准的瑕疵在哪里,以及该如何补足与细化,这些都是笔者要重点讨论的问题.
保护作品完整权、司法实践、审判标准、利用作品
2019-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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