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9.01.119
缺席审判程序:浅析国家刑罚权与国民自由人权在博弈中失衡
在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 在第五编中增加一章, 作为第三章, 即缺席审判程序. 具体修改如下: "第二百九十一条对于贪污贿赂案件, 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 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潜逃境外, 监察机关、 公安机关移送起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证据确实、 充分, 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 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 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二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缺席审判案件, 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被告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的. 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019-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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