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8.24.174
从《巴黎协定》出发浅析国际气候治理模式的转变
《巴黎协定》 是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适用于所有缔约方的国际协议,它推动了全球气候治理机制的转型.《京都议定书》主要表现为"强制性减排目标+时间表"的自上而下的模式.与之相对照,《巴黎协定》 则表现为混合模式,不仅依靠国家自主提交减排目标(自下而上),也依靠五年更新与定期盘点机制(自上而下).在后 《巴黎协定》 时代,尤其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卡托维兹会议后,要进一步落实与建设资金、 技术和能力建设合作机制,同时设定一个中长期可量化的减缓合作目标,以对各国的量化目标进行科学盘点,促进公约和协定设定的气候减缓目标的实现.
《巴黎协定》、卡托维兹会议、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京都议定书》
2019-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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