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8.24.134
浅析国家监察权的性质
监察体制改革是我国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但目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 《宪法》),《中共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 《监察法》)均无对监察委员会和监察权的性质作出明确的规定.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要求我们把依宪治国放在重要的地位,并对其进行坚决地贯彻落实,在依宪治国的背景下,解读监察委员会和监察权必须要上升到宪法的层面,探索其中的宪法原理,明确监察权的性质,承认监察权在宪制框架内的独立属性,同时通过监察委员会的职责对监察权的属性进行辩证分析.国家监察权并非简单地将不同权力的属性叠加为一个整体权力,而是在此基础上发展出自己独有的具有复合性特征的性质.
监察委员会、监察权性质、复合性
2019-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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