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8.23.150
被告人王某某、 史某某等污染环境案——如何区分污染环境罪和投放危险物质罪
本文根据污染环境罪的历史沿革、犯罪构成以及刑法条文中“有害物质”等角度对被告人王某某、史某某等污染环境案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在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总结污染环境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别与联系,进而探索性的分析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竞合.
刑事诉讼、污染环境、罪名
2019-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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