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8.23.146
商标先用权适用制度研究
商标先用权明文规定于我国现行《商标法》第59条第3款,为解决长期以来的利益平衡问题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但该条款规定的过于抽象,不利于对法条的实际应用.本文立足商标法总的立法目的,试图分析商标先用权的适用条件,以利于更好的适用该条规定.
先用权、法律适用、适用制度
2019-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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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9604.2018.23.146
先用权、法律适用、适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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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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