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8.23.140
浅谈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
近年来,随着人权保障观念的普及,人身权利保护已经被视为刑事诉讼中需要着重保护的重要价值,而刑事涉案财物管理在观念和制度上却相对滞后,实践中屡屡出现涉案财物保管不善、丢失,甚至被办案人员调换、侵吞的现象,损害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甚至危及诉讼的顺利进行.为了落实人权保障、切实维护公民财产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都明确提出“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司法程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1月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5]7号)(以下简称中办发[2015]7号文件)对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即建立办案部门与保管部门、办案人员与保管人员相互制约的制度和探索建立跨部门的地方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改革指明了方向.
刑事诉讼、涉案财物、改革
2019-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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