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8.22.141
论不动产抵押权的转移登记与主债权的让与
不动产抵押权不属于 《物权法》 第9条但书所指"另有规定"的情形.《物权法》 中非基于法律行为取得物权的情形,限于第28条、 第29条、 第30条.物权法定包括移转方式法定,抵押权转移登记应采登记生效主义.主债权出让人不协助办理抵押权转移登记的,受让人可通过给付之诉获得生效的法律文书,单方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不动产抵押权、债权让与、登记生效
2018-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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