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8.20.139
环境资源犯罪中生态恢复法律责任的实现
在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设定生态恢复性责任,是为了通过生态修复最终达到保护生态及其法益的价值.在环境司法审判的实践过程中,许多地方采用了责令补植复绿等新的法律责任形式,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在具体审判中存在着适用的不统一等问题,生态恢复法律责任的边界和责任形式需要进一步规范.在环境犯罪中设定生态恢复性法律责任,转变环境刑法理念,建立环境损害评估等制度进一步实现保护环境生态的理念.
生态修复、责任形式、司法实践
2019-0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7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