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8.18.163
入河排污口论证引发的几点思考
根据水利部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在江河、 湖泊新建、 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需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其前置条件之一就是进行入河排污口论证,入河排污口的论证工作现已全面展开,在这过程中发现不少问题,涉及到总体规划布局的合理性,有的属于建设程序问题,有的属于论证工作本身的方法问题,还有的涉及其他规划是否合适的问题,特此总结提出,以进一步促进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有效保护和改善水资源环境,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入河排污口以及建设单位合理设置入河排污口提供科学依据.
2018-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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