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8.15.112
浅析我国海上人命救助报酬请求权问题
海难救助作为海商法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包括对人救助和对物救助.然而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立法均规定,只有对物的救助才具有报酬请求权,而海上人命救助的报酬仅能从船货、 环境救助者的救助款项中取得合理份额,没有独立的报酬请求权.为了平衡救助方与被救助方之间的利益,本文分析了有关海上人命救助报酬请求权问题的三种不同的学说,笔者支持"绝对肯定说".我国亟须完善相关立法,建议为我国海上人命救助设立独立的报酬请求权,使海难救助制度更加完善.
海上人命救助、报酬请求权、绝对肯定说
2018-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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