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8.15.107
营业转让中的债务承担问题研究
营业转让虽与众多的相关概念存在交叉和重叠部分,但仍有本质的区别.营业转让中的债务承担也不同于一般民商事交易中的债务承担,其法律关系的要素具有特殊性,一般的民商事规范无法对其进行有效规制.这些因素决定了需要对营业转让中的债务承担规定与其他类似行为不同的规范;在比较法的角度看,各国对营业转让中债务承担问题的规制主要有基于概括转移说的 《澳门商法典》,基于商号使用决定说的 《德国商法典》,基于自由协商说的法国法这三种类型;我国现行法规对营业转让中的债务承担存在重大的缺陷,一方面,相关的司法解释内部存在逻辑不一贯等问题,另一方面,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导致司法裁判上无法可用进而产生"套用临近规则"的错误;《德国商法典》 对营业转让中的债务承担规则作了周密系统的规定,我国将来对此规则的完善可借鉴 《德国商法典》 的规定,以商号使用决定为基础,从续用商号的承担规则和不续用商号的承担规则两方面进行构建.
营业转让、债务承担、商号、立法缺位
2018-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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