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8.14.120
浅谈著作权立法中的限制与反限制
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被归属于一种综合性民事权利.著作权立法的要义是在作者、 传播者、 以及使用者之间取得法益的平衡.在著作权立法进程中,随着社会变化特别是新科学技术带来的变革,相应地也应调整著作权立法的重心及偏向,以此来达到动态平衡著作权相关法律关系中法益的目的.因此,对著作权的限制与反限制的比重及偏向是著作权立法应当首先应予确定的基调和风向标,而与时俱进地修改著作权法亦是必不可少的.此外,在修法时还应注意与国际性知识产权立法相接轨.
著作权、限制、反限制
2018-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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