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论的缺陷研究
公共财政论作为与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的财政理论,本质上仍是国家分配论.是国家分配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民主和法治意识不断提高、 市场缺陷和政府职能认识更加深刻的产物.公共财政论有其自身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公共产品是公共财政论的核心,但是公共产品的范围并不很明确,现实中国家并不完全局限于提供公共产品,可能组织生产一些私人产品;二是在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上,不存在一个机制可以把所有选民的真实偏好表达出来并且得到一个反映全体选民意志的社会偏好.三是难以运用成本-效率分析法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做出评价.
公共产品、公共选择理论、私人产品
201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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