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政府平台与征信机构的合作关系研究
加快信用建设,提升全社会信用水平,必须充分发挥第三方征信机构的作用,采取政府平台(部门)与社会征信机构合作的方式,引导征信机构直接参与重点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同时通过合作为征信机构创造需求,发挥第三方征信机构对全社会信用建设的推动、 约束、 激励作用.我国部分政府平台已与征信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但双方的优势还没有充分发挥,合作领域和范围也相对较小,为了使双方深入和扩大合作且实现共赢,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本文通过指出政府平台(部门)与社会征信机构合作的必要性和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政府平台、征信机构、合作
201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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