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竞业禁止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从我国劳动立法入手
商业秘密的保护需依靠竞业禁止制度.竞业禁止制度可以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作出平衡,其标准是双重的:第一,确保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不被泄露,第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国的竞业禁止制度起源较晚,在很多方面的规定并不完善,本文旨在以劳动法中的竞业禁止制度为限,明确竞业禁止主体的内涵、 合理化竞业禁止义务的经济补偿标准、 违约金等,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竞业禁止制度.
竞业禁止制度、商业秘密
201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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