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的现实困境与制度重构
有权利必有救济,公务员的权利受到侵犯时也有获得救济保障的权利,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在法治理念和司法实践两个层面尚有缺陷,应当抓住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有利契机,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首先是要完善现有的内部行政救济制度,同时要适时引入司法救济制度,在具体制度设计时,需要考虑司法救济的受案范围、 司法审查机构的独立性、 以及如何实现与行政救济的制度衔接等因素.
公务员、权利救济、司法救济、特别权力关系、内部行政行为
201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63-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