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8.09.158
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共同债务推定规则的反思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24条一直备受争议,其具有短期的政策性和工具主义色彩让人们对其的合理性、 合法性都存有质疑,特别是24条就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由 《婚姻法》 第41条的"共同生活"标准变为"婚内"标准,更是被认为是对上位法的突破和否定,而实践中的大量案例则形成了对上位法的架空.要解决争议则必须回归其理论基础,明确和完善家事代理制度,回归到 《婚姻法》 第41条的"目的论"之中,达到对债权人利益和非举债人利益的有效平衡.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共同债务推定、日常家事代理制度
2018-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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