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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9604.2018.09.154

论微博平台内作品转发行为的法律性质

引用
近年来,微博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力日益增强.但同时,微博平台内的著作权侵权现象也逐渐增多.其中微博转发最易引起著作权侵权纠纷.微博平台内的转发行为可以分为直接转发和间接转发.直接转发一般并不会侵害作者的著作权,而是可以视作作者对他人转发其微博作品进行了默示许可.编辑转发对作品进行了复制,一般不能被认为属于合理使用,需要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取得作者的许可,否则构成著作权侵权.微博平台运营商在一定情形下也会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微博作品、微博转发行为、著作权侵权、默示许可、合理使用

2018-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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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9604

35-1087/F

2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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