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8.09.151
论不起诉契约的性质
不起诉契约是诉讼契约的下位概念,是指双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特定纠纷约定不向法院起诉的一种合意.在区分诉讼行为与私法行为的基础上,应以不起诉契约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为主要划分依据,将不起诉契约的性质划归为诉讼行为.但是,对于不起诉契约,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契约、不起诉契约、性质
2018-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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