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8.07.192
内源型村民自治何以可能? ——以长沙县"乐和模式"建设为探究
以农村内生需求为逻辑起点,基于自然村落自下而上的内源型自治使村民自治发展呈现出阶段性跨越的特征.本文基于长沙县的田野调查,提出内源型村民自治要持续发展,需要整合乡村内外部的自治资源、 理顺各类主体关系、 不断改革体制机制,最终达成自治落地与基层治理的有效结合.
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动力机制、自治转型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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