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8.07.130
谈荣誉权的存废
我国人格权法中要属荣誉权的争辩最大.长久以来,我国学者对荣誉权存废的观点不一,一部分学者认为荣誉权没有存在的必要,可以划归名誉权;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荣誉权是一种独立的人格利益,与名誉权不同,其取得和剥夺都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因此,荣誉权具有独立的存在价值,荣誉权应该成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类型.此文较之两者的观点,加以对荣誉权救济的分析,认为荣誉权没有存在的必要,划归名誉权即可.
荣誉权、人格权、名誉权、社会评价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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