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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9604.2018.06.150

同谋虚伪结婚的法律效力

引用
同谋虚伪结婚,即民间俗称的"假结婚",现有文献对虚假离婚研究较多,而对虚伪结婚,尤其是同谋虚伪结婚研究较少,并且国内外学界对于同谋虚伪结婚的法律效力争议较大.笔者认为应当将同谋虚伪结婚依照有效婚姻处理,原因有三:一是同谋虚假婚意不违反婚姻法规定的"自愿"要件;二是采意思表示主义,个人内心真意难以认定,充分考虑私权自治的范围和公共利益的保护;三是维护结婚登记的公示效力,明确婚姻登记是行政确权而非赋权行为.

同谋、虚假结婚、意思表示主义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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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9604

35-1087/F

2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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