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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9604.2018.05.155

我国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立法中不完全收养制度的价值探究

引用
随着当今社会离婚率的升高,重组家庭这个新的家庭模式也在不断地增多,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也逐渐成为婚姻纠纷中的一大难题.收养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方法,由于我国存在的单一收养模式——完全收养,并不能解决眼下出现的各种问题,因此有必要寻求另一种模式来适应继父母收养继子女这种不同于一般收养的特殊收养.我国可以借鉴并适用国外发展历史悠久的不完全收养制度,在我国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立法上增设不完全收养.

继父母、继子女、生父母、完全收养、不完全收养

2018-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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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9604

35-1087/F

2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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