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8.05.126
关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问题的思考 ——兼评《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案件频频发生.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除刑法之外,我国的民法能够在该类案件中为未成年人提供何种庇护?《民法总则》 已出台生效,其中第一百九十一条给予未成年人特殊时效保护,这一规定能否真正达到其立法目的尚待商榷.笔者认为应从民事权利的角度入手,明确性自主权作为民事权利的地位,令之后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更有所依归,从而使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后受到法律更全方位的保护.
未成年人、诉讼时效、性自主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2018-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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