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8.03.121
论刊登普通公众不文明行为是否侵犯人格权
我国法律对传播活动的规范是相当不完备的,舆论监督权对于监督的主体和客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任何规范,对以保护名誉权为由实则抵制舆论监督的行为无法予以制裁.刊登普通公众不文明行为没有侵犯名誉权、 肖像权等人格权.
舆论监督、不文明行为、名誉权、肖像权
2018-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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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9604.2018.03.121
舆论监督、不文明行为、名誉权、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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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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