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8.02.141
论犯罪实行行为着手的标准
着手作为实行行为的开端,是犯罪实行行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着手是动态的具有危险紧迫性的实行行为,其应当是在具体的直接故意支配下作出的,无须再做准备、 制造条件的犯罪实行行为,对于有对象的犯罪,着手要求犯罪对象明确.着手应当具有制造犯罪既遂危险的紧迫性,但此项标准不能独立适用,只是为了保证着手认定的准确性,才以"紧迫性"作为检验前三项标准的标杆.
着手、实行行为、评判标准
2018-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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