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8.02.138
浅论传统诉的分类在实践中的问题 ——"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评释
在传统理论中将诉讼分为确认之诉、 形成之诉及给付之诉三大类,现如今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新情况,传统分类遭受到实践的挑战.过于机械的分类已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因此在一些案件中难以做出真正符合诉讼利益的判决,摸索诉讼新型分类方式已经成为民事诉讼法上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诉的分类、确认之诉、形成之诉、诉讼利益
2018-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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