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3-9604.2017.23.112

OTO模式下关于旅游网络平台的法律思考 ——以携程旅行网"捆绑销售"为例

引用
近年来,电子商务的发展势头锐不可当,催生了一批先进的电子商务经营模式,如B2B、B2C、OTO等,其中OTO模式由于其线上线下充分联动的特点,十分契合服务行业的需要,因此在旅游服务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旅游业发展还不规范,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网络平台上的旅游服务交易易产生纠纷,网络平台收到投诉以及受到举报投诉,甚至被起诉事件层出不穷,当前在OTO模式下开展网络旅游服务面临的问题很多.本文通过分析OTO模式在旅游服务行业的应用,对日前携程"捆绑销售"事件进行法律分析,为OTO模式下旅游网络平台的完善和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

OTO模式、旅游、网络平台、法律

F71;F59

2017-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5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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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量管理

1673-9604

35-1087/F

2017,(23)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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