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7.23.108
冤错案件的预防和纠正
公正司法是一个国家、 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冤错案件之所以屡禁不止,是由多方面的原因耦合而成.其中公安司法机关在具体办理案件过程中违法违规的办案行为是主要原因,比如侦查阶段的刑讯逼供;审查起诉时"先入为主"忽视对取证行为的事后监督;审判阶段的"疑罪从轻"、"有罪推定"原则的适用.立法和司法体制也存在一定的原因其次要诱因.冤错案件带来连锁的负面效应:一方面,严重侵犯了蒙冤者的自由、 生命、 财产等权利;另一方面,使真正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对社会产生潜在的危害.其对司法公信力也产生了严重的破坏,最终使法律本身的秩序价值荡然无存,甚至引起社会不稳定."蝴蝶效应"理论在经济学、 社会学等领域成功运用经验,冤错案的成因及引发的后果,都可以看作是引起复杂司法领域巨大连锁变化的"蝴蝶",因此该理论借鉴到司法领域,为如预防和纠正冤错案件、 剔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中法律这一因素,起到助力之效.针对诱因,提出有的放矢的对策比如"转变司法理念"等,有信心收到一定的预期效果.
冤错案件、蝴蝶效应、预防、纠正
D92;D9
2017-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43-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