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7.21.124
竞技体育伤害行为问题及其刑法规制研究
我国的竞技体育伤害行为在实践中屡屡出现,但仅以现有的体育行内规则予以处理,使其中的过失伤害行为、故意伤害行为、出于比赛目的的伤害行为和非出于比赛目的的伤害行为未能得到有效区分和界定,造成竞技体育运动员权利严重受损的局面.而在完善体育规则的前提下,辅之以具体刑法规制超出正当业务范围的竞技体育伤害行为则有助于该问题的进一步解决.
竞技体育、伤害行为、刑法规制、正当业务行为
G80;DF5
2017-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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