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7.18.001
我国上市公司中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制度并行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根据 《公司法》 的规定,我国上市存在着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并行的状态,两者并行的优势在于互相取长补短,缺陷在于权责不明引发争端,因此,在法律实践中如何协调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关系,成为一个复杂的课题.本文试就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制度并行的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期望二者在我国的公司内部治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监事会并行
F83;F27
2018-0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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