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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9604.2017.17.234

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认定困境研究

引用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在市场经济中经常发生,受害者维权的主要方式是民事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颁布 《反垄断法》 的新司法解释,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是"谁主张谁举证".界定相关市场、 认定市场支配地位和界定滥用行为的举证需要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而一般原告属于弱势群体,所以败诉率居高不下,本文结合现有的规定以及相关案例,全面分析和梳理反垄断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与体系,研究举证责任的分配对原告的不利影响,造成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认定的困境,分析 《反垄断法》 的不足之处.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举证、相关市场

DF4;D92

2017-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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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9604

35-1087/F

20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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